在校就讀成年子女的撫養費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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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就讀成年子女的撫養費標準是什麼

一般父母對子女的法定撫養義務都是基於子女尚未成年,而要是子女已滿18週歲成年的話,此時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仍需要支付成年子女撫養費。而作為在校就讀成年子女,就屬於父母仍需要支付撫養費的一種情況。那這種情況下子女的撫養費標準是多少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父母是否需要支付在讀成年子女撫養費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在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婚姻法》如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但是,撫育費的給付是有期限的,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時為止。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所以,一般情況下,子女年滿18週歲後,父母就沒有給付撫養費的義務了。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定,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解釋》規定,“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二、在校就讀成年子女撫養費標準

因為父母沒有給成年子女支付撫養費的義務,所以,在校就讀成年子女撫養費標準也沒有統一規定,但我們可以比照一般撫養費給付標準來計算:

子女撫養費的數額的給付,法院一般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或者收入過高或過低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地的平均收入計算。

按照相關司法解釋中的規定,對於在校就讀成年子女若不具有獨立生活的能力,並且其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話,那麼父母仍是需要支付其撫養費的。並不能很絕對的説,子女一旦年滿18週歲,父母就一律不用支付撫養費了。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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