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五歲撫養費給多少 - 撫養費的給付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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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五歲撫養費給多少,撫養費的給付方式有哪些

離婚後撫養費是夫妻解除婚姻關係,沒有獲得撫養權的一方支付的關於孩子教育和生活的一些必要的相關費用。曾經就有人問小編,夫妻離婚時,孩子五歲撫養費給多少呢?這個問題,本站小編將下文做了解答,大家可以閲讀了解。

一、孩子五歲撫養費給多少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規定,“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對於子女撫養費用的承擔,主要是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進行考慮:

1、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撫養費的給付方式有哪些

1、一次性給付

對於這種給付的方式,雖然有人認為應謹慎使用,但目前因人們經濟收入有顯著的增加,工作調動甚為頻繁,也考慮到法院的執行效率;在法院判決離婚涉及子女撫養費的,往往大多都採用這種方式。而且這種方式被大部份當事人所接受。

2、定期給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給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給付,以物折抵往往適用於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給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週歲為底線,即具體數目是按月或年的撫養費的數額乘以將子女撫養至十八週歲為止,計算總數一次性給付完畢。

子女撫養費發生法律效力之後,由於生活具有變動性,在父母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及社會實際生活水平發生變化時,可以提起要求增加、減少或免除撫養費;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事由包括:

(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維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學等,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因此無論夫妻是否解除婚姻關係,可畢竟孩子還是自己的,夫妻雙方都有責任和義務來最大程度的保護孩子,都應當把孩子的健康成長放在第一位。如果遇到這類糾紛不知道如何解決,無力解決的,建議大家向本站網站專業律師進行求助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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