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撫養費的費用是多少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5W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撫養費的費用是多少

離婚後,撫養孩子的一方,在離婚時規定按時會受到對方的撫養費用。但在現實生活中,另一方組成新的家庭等一系列原因不執行相關的規定,我們應該如何處理。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撫養費的費用是多少,這筆費用由誰支出。今天小編帶大家學習。

 一、撫養費用的含義 

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我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拒不支付,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撫養費的費用不應當在撫養費中產生。

 二、執行費的含義 

執行費用是執行案件中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費用。按照《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規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應當交納申請執行費和執行中實際支出的費用。申請執行等費用按下列標準交納:

(1)申請執行案件。執行金額或者價額在1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50元;趄過1一5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超過50萬元的部分,按0.1%交納。

(2)申請訴保全措施。保全財產的金額或者價額不滿1千元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千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3)海事海商案件。申請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納1一5千元;申請債權登記的,每件交納500元;申請留置貨物、燃料的,每件交納500元;申請船東責任限制的,按申請限制數額的0.1%交納,但最低不少於500元。申請執行等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預交。訴訟完結後,申請執行費和執行中實際支出的費用,由被申請人負擔。申請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海事海商案件中申請扣押船舶,申請留置貨物、燃料的申請費,由敗訴方負擔。申請船東責任限制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撫養費的費用一般是被執行人交,申請方如果自願也可以。

 作為孩子的父母,在離婚後本身會對孩子產生影響,虎毒不食子,自己的孩子都不願意養育,這是人品低下的體現。法院強制執行撫養費的費用應該由被執行方支付,這是對不負責任,浪費國家資源的一種處罰。這個費用的收取等相關問題具體諮詢相關專業律師。問題具體諮詢相關專業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