償還借款後沒有收回借條怎麼辦?
街坊鄰里或親朋好友間相互借錢屬於常見現象,法律上稱為借貸。常見地對於借貸的情形,出借人比較保險的方式為:出借人出具一張借條,寫明借款事宜。
本文以借款人的角色,簡述當債務人償還欠款時,遇到下列情況時,借款人該如何處理?
一、償還借款後,沒有收回借條
正常情況下,借款人償還借款後,出借人都會將借條交於債務人。但是還完錢債務人忘收回借條怎樣處理?
針對這一情形,借款人已還款但未收回欠條,借款人可以從其他方面證明自己的還款行為。比如是現金還款的,若有第三方在場的,可由第三方作為證人,出庭提供證人證言。若是通過銀行轉賬、支付寶/微信轉賬還款的,可以提供轉賬記錄予以證明。
如果債務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還款行為,有可能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導致敗訴的後果。因此,民間借貸法律關係中的還款行為也應重視證據材料的收集。
那麼,如何收集還款證據材料?一般情況下,還款證據包括收條、銀行轉賬憑證或直接由出借人在借款合同或欠條等民間借貸憑證上寫明已經收到還款等信息。就前述情形,簡單羅列如下:
1、如果是一次性歸還借款,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交還借條或由出借人出具收條寫明已收到借款或直接收回並銷燬借條等材料;
2、如果是分期還款,則每次應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條證明還款事實;
3、對於約定有利息的,收條上應註明是支付利息還是歸還借款本金。
若雙方爭執不下,以訴訟的方式解決糾紛時,應準備哪些方面的證據?
二、發生債權債務糾紛時,應提交哪些方面的證據
(一) 訴訟當事人主體資格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或户口本等身份證明材料;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等。
(二)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係的證據(出借人一方)
1、提供借條欠條等;
2、提供《借款合同》、《借款協議》等;
3、若是口頭協議的,應當提供證人證言。
(三)證明履行情況的證據(借款人一方)
1、提供已收回的《借款合同》、《借款協議》;
2、提供已收回的借條或欠條;
3、有見證人在場的,可以提供證人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