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業有專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9W

感冒嚴重了不找醫生,行不行?當然可以。在百度上面查一下,哦,感冒吃感康就好了,等病情惡化成了病毒性心肌炎了,別去罵百度,多想想自己為什麼相信百度。

術業有專攻

可能有人説,我不信百度,我總看得懂漢字吧,找一本病理學,看了下,哦,感冒吃感康,等病情惡化成了肺炎,你怪誰?怪病理學還是怪漢字?

都是漢字你還真不一定看得懂,我不信哪個沒有學過法律的人能解釋出來這些詞的意思:邀約,邀約邀請,承諾,交付,清償,訴訟時效,除斥期間,請求權,形成權,抗辯權,代位權,合同解除。民間借貸合同適用除斥期間還是訴訟時效?佔有返還請求權是訴訟時效還是除斥期間?

有的人會説,你們學法律的就會用我們聽不懂的術語忽悠我們。法條根本沒有那麼複雜,我都看得懂。

那好,刑法第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簡單吧,都是漢字吧,都能看懂吧,那我請問:什麼是故意?間接故意和直接故意有什麼區別?都是把人弄死了,故意殺人和過失致人死亡有什麼區別?過於自信的過失和疏忽大意的過失有什麼區別?兩種故意和兩種過失影響定罪量刑嗎?那麼什麼又是無罪過事件?什麼又是事實認識錯誤?手段不能犯能判故意殺人既遂嗎?對象不能犯能判故意殺人嗎?什麼是犯罪預備,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什麼是正當化事由?正當化事由中正當防衞和緊急避險有什麼區別?故意殺人有沒有共同犯罪?什麼是主犯從犯脅從犯?間接正犯承擔刑事責任嗎?教唆犯要判刑嗎?先搶劫後殺人是搶劫罪還是故意殺人,還是數罪併罰?殺人後搜刮財務呢?

這只是定故意殺人罪需要考慮的一些問題,我列舉的可能還沒到它的十分之一,而且我列舉的是最淺顯的問題。而且這也只是定罪,那麼量刑呢?什麼是死刑?什麼是死緩?什麼是情節較輕,什麼是自首?什麼是重大立功?什麼是沒收財產、剝奪政治權利?犯罪分子是不是累犯?能不能適用緩刑?能不能適用減刑?假釋呢?諒解書又是什麼呢?

這同樣只是故意殺人罪量刑需要考慮的其中一些事情,二十分之一都不到。舉刑事案件的例子可能不大妥當,畢竟除了請律師,家屬是不能會見嫌疑人的。

我只是想説明任何學科都不是他表面看起來那麼簡單的。其實不只是法學,我到現在都還沒理解管理學中的“搭便車”是什麼意思,但是我會求助專業人士。過於自負的相信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的自己,造成後果的可能是傾家蕩產,或者鋃鐺入獄。打官司不請律師還算是好的,打輸官司大不了損失錢財,更甚者大不了進去蹲幾年罷了。看病不請醫生損失的可能就是一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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