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兄弟簽訂協議,弟弟放棄房產所有權益只要10萬元,拆遷時他還能分割拆遷利益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1W

丈夫和他弟弟繼承了父母的老房子,後來兩兄弟簽訂協議約定,我們補償弟弟10萬元,弟弟放棄房產所有權益,但是弟弟的户口一直沒有遷出去,現在要拆遷,他弟弟還能分割拆遷利益嗎?

兩兄弟簽訂協議,弟弟放棄房產所有權益只要10萬元,拆遷時他還能分割拆遷利益嗎?

父母去世後,子女就父母的遺產的繼承達成一致書面意見並實際履行,雙方已經完成了遺產的分割,按照約定房產應當屬於繼承人的財產,此後再發生拆遷,拆遷利益應當屬於該繼承人所有。如果其他繼承人户口在被拆遷房屋,因户口而獲得拆遷利益屬於其他繼承人所有,不屬於父母的遺產。

户口在被拆遷房屋的人是否享受拆遷利益,一般以拆遷政策和拆遷補償協議為準,如果拆遷補償協議按照房屋面積補償,與户口無關,則弟弟無權分割拆遷利益;如果拆遷補償協議按照户口確定被安置人員,因弟弟的户口一直未遷出,因此有弟弟的拆遷利益,弟弟有權分割屬於自己的拆遷利益。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

繼承人應當本着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一)》第三十六條

遺產處理前或者在訴訟進行中,繼承人對放棄繼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其提出的具體理由,決定是否承認。遺產處理後,繼承人對放棄繼承反悔的,不予承認。

我是家理律所婚姻律師易軼,你身邊的律師朋友,如果大家有婚姻家事方面的問題,可以隨時找我來溝通,希望能幫助大家走出困境。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