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隻松鼠”零食中吃出“壁虎” - 食品安全如何保障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9W

近日,有消費者反映稱購買的“三隻松鼠”多味花生中出現形態完整的“油炸壁虎”?網友表示,自己5月份網購了一份“三隻松鼠”的零食大禮包,9月14日打開了其中一包“多味花生”吃,吃後立刻用包裝袋上的封條封住,9月16日有親友到家拜訪,便將“多味花生”倒在盤子裏方便食用,不料在裏面發現了一隻看起來像被油炸過的壁虎。9月19日下午,“三隻松鼠”在其官方微博迴應稱,對此公司高度重視,第一時間與消費者聯繫核實。結合產品線生產工藝及質監流程綜合分析初步判斷,該異物無製作、包裝過程中被帶入可能。

“三隻松鼠”零食中吃出“壁虎”?食品安全如何保障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三隻松鼠”第一次陷入輿論漩渦,不僅如此,“三隻松鼠”還多次因食品安全問題受到監管部門處罰。2017年,“三隻松鼠”還登上國家食藥監局不合格產品名單,在2017年8月“三隻松鼠”公司被蕪湖市食藥監局罰款5萬元。那麼,針對此次事件,“三隻松鼠”可能面臨什麼法律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故上述網友可以依據此條款向生產經營者要求賠償。同時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十三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十三)食品生產企業、餐飲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製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三隻松鼠”可能面臨相關單位的行政處罰古諺有云:“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一場食品安全的風暴,足以讓一家食品企業的熱度降到冰點,使企業形象瞬間顛覆。對於“三隻松鼠”的食品安全風波,目前所瞭解的也僅僅是表面信息而已,官方的迴應也只是浮於表面,那麼作為一個食品企業,如何防控食品安全問題,避免行政處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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