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財產可以在離婚時進行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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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會有當事人來問杭州離婚律師,離婚的時候應該怎麼讓自己利益最大化?想爭取利益最大化,您首先需要知道離婚時哪些錢可以分。但你清楚離婚時,能分到那些錢嗎?

哪些財產可以在離婚時進行分割呢?

李曉娟律師總結了離婚時可以分割的財產,您可以對號入座,看看你們的家庭財產都有哪些是可以分的。

1、婚前共同購買、婚後購買或者婚後約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房產。

2、車輛、貴重私人物品等價值較大動產。這個需要結合購買時間,出資等來定。

3、股權及其收益,不僅包括你們共同經營的公司股權及收益,還包括一方婚內經營的公司股權及收益。

4、婚後的現金與存款。這裏李曉娟律師提醒注意,婚前存款與婚後財產混同了的,那麼婚前財產就可能會變成共同財產。

5、工資、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

6、租金、經營性收益,雖然有的是婚前房婚後繼續收租,但是這個租金也是屬於共同財產。

7、股票、基金等有價證券。

8、投資型保險。

9、知識產權的收益。

10、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當然,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需要排除在外。

11、其他依法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財產或權益。

具體到每個個案,在您的家庭中哪些可以分割,您也可以直接聯繫諮詢杭州專業婚姻律師,給您更詳細的財產梳理及分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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