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發現孩子非親生 - 能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5.95K

現如今,婚姻忠誠不僅僅是道德問題,還是法律問題。更何況《民法典》明確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

婚後發現孩子非親生,能怎麼辦?

何某與譚某婚後不久便懷孕,11個月後,譚某產下一子何小某,由何某撫養並支付相關撫養費用。由於辦理孩子的户籍登記時需親子鑑定,隨後何某發現孩子並非自己親生。於是將妻子譚某訴至法院。(一對一諮詢請加vxshenhuilawyer,備註公眾號)


若不配合親子鑑定法院會如何處理?

根據《民法典》第三十九條規定,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否認親子關係,並已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鑑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否認親子關係一方的主張成立。

所以,在親子關係的認定上,法律賦予了作為裁判者的法官推定的權利,即在親子關係是否存在的問題上,提出請求的一方當事人提供了必要的證據,另一方又拒絕做親子鑑定的情況下,可以推定親子關係的存在或者不存在。如此規定,讓裁判者在雙方當事人意見不一致,又無法進行技術鑑定時,有了裁判的依據。只不過,在司法實踐中,法官對於推定的適用應當慎之又慎。但是,如果主張不存在親子關係的一方僅是懷疑自己與子女不存在親子關係而不能提供必要的證據時,而對方又明確拒絕做親子鑑定的,法院無法強制子女做親子鑑定,所以就不會支持其相關訴訟請求。


何某有撫養非親生子女的義務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條 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案中,孩子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等經濟上的法定撫養義務歸屬於子女的生父或生母負擔!而實際撫養者何某在法律上並無撫養義務。


若將其撫養成人才發現,怎麼辦?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男方受欺騙撫養了非親生子女,代替孩子的親生父親履行了法定的撫養義務,孩子的生父和生母無法律上的原因獲利,構成不當得利,男方得知事實真相後,有權利追索以前所支付的撫養費。


何某能否要求賠償?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條 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格權並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受損害方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的,不影響受損害方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在本案中,譚某隱瞞孩子與何某無親子關係的事實,使男方實際履行了撫養義務,其行為已構成欺詐性撫養,符合有其他重大過錯的情形;同時譚某的行為也侵害了作為丈夫的人格權益,給男方造成極大的精神傷害。所以何某起訴離婚時有權獲得離婚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