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離婚判決書 - 還用辦離婚證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2W

法院的離婚判決書不能換離婚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是兩種互不交叉的兩種離婚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的區別,李律師認為有以下幾點:

有了離婚判決書,還用辦離婚證嗎?

首先,流程不同。

協議離婚要求夫妻雙方一起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提供相關文件,解除婚姻關係。大家需要注意的是,現在的協議離婚有30天的離婚冷靜期,需要雙方在規定時間內一起到民政局兩次,才能領取離婚證。

訴訟離婚要求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提交起訴材料,經過法院審理程序,解除婚姻關係;

其次,收費不同。

協議離婚,民政局不收取任何費用。但當事人在外地的,需要考慮來回兩趟的路費和在途時間成本。

訴訟離婚,不涉及財產分割或者財產總額小於20萬的,每個案件繳納50至300元的訴訟費;涉及財產總額超過20萬的部分,按0.5%的比例繳納。當然,如果雙方對財產分割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只讓法院處理婚姻關係,對於財產分割,可以私下籤訂協議,內容合法的話,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第三,耗時不同。

協議離婚,文件齊全的情況下,最短31天可以領取離婚證。

訴訟離婚,雙方都同意離婚且撫養權和財產分割都可以協商好的,最短一個禮拜可以拿到離婚調解書。如果雙方不能達成調解的,需要3-6個月甚至一兩年才能離婚。

第四,離婚證明文件的形式不同。

協議離婚的離婚證明文件是民政局頒發的離婚證。

訴訟離婚的離婚證明文件是法院出具的離婚調解書或者離婚判決書,為了保護個人隱私,可以向法院申請離婚證明書。但無論是民政局的離婚證還是法院出具的離婚法律文書,都是雙方婚姻關係解除的憑證。

李律師提醒,雖然協議離婚的同時可以起訴離婚,但最終結束婚姻關係的證明文件只能二選一,要麼是離婚證,要麼是法院出具的法律文書,不能用法院的離婚法律文書去民政局換取離婚證。

有離婚問題,請找專業的婚姻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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