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改變案件定性 - 量刑三年變一年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W

刑事辯護中,辯護策略的選擇至關重要,正確的辯護策略將直接影響案件的裁判結果,甚至讓重罪變輕罪,重刑變輕刑。

成功改變案件定性,量刑三年變一年

在徐某涉嫌盜竊罪一案中,北京盈科(泉州)律師事務所張倩雯律師團隊採用了正確、合理的辯護策略,成功改變了案件定性,使得徐某獲得檢察機關的輕罪指控,在量刑上得到極大減輕,取得了良好的辯護效果。

基本案情:

2019年8月份的某天,某電子公司(已進入破產清算)被留用的倉庫管理員陳某、周某,門衞李某經共謀後,將公司庫房內的鋁合金材料變賣。同月14日至15日,陳某帶着鋁合金材料樣品與廢品回收店的徐某、翁某商定收購價格。次日,徐某、翁某參加該電子公司的庫存物品拍賣會,發現陳某提供的鋁合金材料樣品與電子公司拍賣的庫存物品一致。同月16日晚及19日凌晨,徐某、翁某兩次在李某的引導下,駕駛小貨車進入電子公司廠區內,與陳某、周某共同將庫房內的部分鋁合金材料搬運到廢品回收店,翁某支付相應貨款(2次共計超過6萬元)給周某。

20199月周某、陳某、李某、徐某翁某因涉嫌盜竊,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同年10月李某、徐某、翁某因涉嫌盜竊罪,經檢察院批准由公安機關執行逮捕。

律師工作

2019年11月14日,徐某的近親屬委託本所律師張倩雯、實習律師呂亞麗為徐某提供刑事辯護。

敏鋭發現案件關鍵點,詳細分析案件定性

張倩雯律師接受委託後,經瞭解基本案情並及時閲卷研究,敏鋭地發現公安機關在案件定性上存在錯誤,將使輕罪的徐某面臨重罪指控及最低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罰。

本案的關鍵點在於陳某等三人的行為性質到底是盜竊行為還是職務侵佔行為。若是前者,則徐某將可能構成盜竊罪(共犯),因盜竊數額巨大(超過6萬元),最低將面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罰;若是後者,則徐某將可能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其面臨的刑罰最高才三年有期徒刑,且若積極退贓退賠,緩刑概率極大。

張倩雯律師認為,案發時涉案鋁合金仍未拍賣成功,而是處於破產管理人的託管之下,仍然屬於電子公司的財產。陳某、周某利用其倉庫管理員的職務便利,夥同李某,將存放於公司倉庫的部分鋁合金材料佔為己有,三人的行為與盜竊財物的行為具有明顯區別,應當構成職務侵佔罪而非盜竊罪。從在案證據來看,徐某自始至終並未參與職務侵佔共謀,並不夠成職務侵佔罪的共犯,其從陳某等三人處收贓的行為,應當屬於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的行為。

制定正確的辯護策略,全面開展律師工作

在反覆研究在案材料並與徐某進行充分的溝通交流後,為最大程度保護徐某的權益,張倩雯律師最終明確了辯護方向,圍繞案件定性問題制定了相應的辯護策略,以徐某的行為應當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而非盜竊罪為核心,及時向檢察院提出辯護意見並多次與檢察院進行溝通交流,確保其對我方的辯護意見“聽得到、聽得進”。

光是改變案件定性還不夠,為進一步維護徐某的切身權益,張倩雯律師還在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幫助取得被害人諒解、申請調取對徐某有利的證據等事項上持續開展律師工作,對徐某後續能夠成功由逮捕轉為取保候審、獲得檢察機關的較輕量刑等起到關鍵作用。

處理結果

張倩雯律師的辯護策略及其圍繞該策略所開展的相關律師工作最終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在張倩雯律師的相關努力下,因徐某能夠認罪認罰、積極主動退贓退賠且取得了被害人諒解,其最終獲得取保候審。此外,檢察院最終亦採納了張倩雯律師的辯護意見,改變了案件定性,決定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對徐某提起公訴,並對其提出了有期徒刑一年的量刑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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