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律師收費標準指導價是多少?
廣東省律師收費標準指導價是多少?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粵價【2006】298號),律師服務收費屬中介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與市場調節價分類管理。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律師事務所應在規定的基準價及浮動幅度內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標準。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標準如下:
(一)按計時收費方式收費的收費標準:200-3000元/小時。
(二)按計件收費方式收費的收費標準:
1.刑事:
(1)偵查階段:2000-6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6000-16000元/件
(3)審判階段:6000-33000元/件刑事自訴、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標準執行。
刑事案件因時間或地域跨度極大、屬集團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複雜的,可以在不高於規定標準1.5倍之內協商確定收費標準。
2.不涉及財產的民事、行政訴訟:3000-20000元/件
(三)涉及財產的民事、行政訴訟收費標準:在收取基礎費用1000-8000元的基礎上再按其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計算收取:
5萬元(含5萬元)以下:免加收
5萬-10萬(含10萬元):8%
10萬-50萬(含50萬元):5%
50萬-100萬(含100萬元):4%
100萬-500萬(含500萬元):3%
500萬-1000萬(含1000萬元):2%
1000萬-5000萬(含5000萬元):1%
5000萬元以上:0.5%
(四)收費説明:
1.上述收費標準允許上下浮動20%。
2.上述二、三項收費標準和比例是代理訴訟案件一個審級或仲裁案件的收費標準。未代理一審而代理二審的,按一審標準收費;曾代理一審再代理二審的或曾代理一審或二審,再代理髮回重審、再審申請或確定再審案件的,按一審標準減半收費;涉及仲裁的案件,曾代理仲裁的,訴訟一審或二審階段按仲裁標準減半收費。執行案件按一個審級收費。
刑事附帶民事,其民事部分按一審標準減半收取。
需要明確的是,對於律師收費的相關費用,是屬於律師對自己的法律服務情況收取的一定的報酬,是屬於商業收費行為,所以雙方是可以協商進行處理的,物價部門應當根據實際的經濟發展水平來認定指導價, 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