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合夥企業個人獨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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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合夥企業個人獨資

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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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私營獨資企業與個人獨資企業的區別是什麼

(一)什麼是私營獨資企業?

私營獨資企業,指一人投資經營的企業。獨資企業投資者對企業債務負無限責任。其主要特點:

1、私營企業的資產屬於私人所有。

2、私營企業中存在僱傭勞動關係

3、私營企業是營利性的經濟組織,它作為一種私人投資,僱工勞動,獨立進行商品經濟活動,是以營利為目的地經濟組織。

(二)私營獨資企業與個人獨資企業的區別是什麼?

1、私營獨資企業是無限責任,個人獨資企業是有限責任;

2、私營獨資企業交納個人所得税,個人獨資企業交納企業所得税;

3、私營獨資企業是企業非法人,個人獨資企業是企業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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