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能變更為個人獨資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5W
合夥企業能變更為個人獨資嗎

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婚前房產公證共同財產

公證只是更具有公信力,沒做公證也不影響房產歸屬,以產權登記和登記時間為準。如果婚前已經取得產權證,就是一方所有,如果婚前購買婚後取得產權證,以買賣合同和房款支付時間來判斷,在婚前仍然是個人財產。當然還要看出資情況和雙方的約定等。

另外,婚前房產公證共同財產是貸款購房婚後仍在還貸,還貸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雖然房產歸購房人所有,但離婚時應考慮不動產的溢價及共同還貸款項所佔全部款項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動產權利人對另一方進行合理補償。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以上內容沒有解決您的問題,歡迎到本站網諮詢,為您提供專業的律師服務。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