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公司上市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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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法設立且存續期滿兩年的條件(有限公司整體改制可連續計算);
2. 滿足主營業務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記錄的條件;
3. 公司治理結構健全,運作規範;
4. 股權明晰,股票發行和轉讓行為合法合規;
5. 主辦券商推薦並持續督導;
6.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要求的其他條件。
《公司法》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範圍;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