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上能改名字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W

可以的,我們首先來看一下改姓的要求吧,現實生活中,改姓主要發生在隨父姓還是隨母姓的更改,以及收養關係變更或者是涉外婚姻,再或者就是父母離婚或者再婚的情況,這樣是允許改姓的。還有就是改名字的,也是有條件範圍的,第一就是小孩子的乳名改為學名的,還有就是名字當中有不常見的冷僻字的,還有就是名字出現歧義甚至是容易讓人誤解甚至是帶有不良含義的。還有就是不能更改名字的,包括了正在進行民事糾紛、收監服刑、在校的大中專學生,還有就是個人的信用記錄有嚴重不良記錄的。還有就是之前變更過出生日日期以及身份證號碼變更的,是不允許改名字的。變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進行辦理,需要帶着變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證元建議及複印件,還要有變更申請書和單位(街道辦或者學校)開的變更姓名證明信,收養關係變更的要帶着收養證。上述材料準備好了,就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然後是派出所自己經過調查審核,確認無誤後,上報地方分局進行再次審核。還有就是之前的名字會在户籍頁“曾用名”一欄中體現。改名字的審核結果會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人會得到通知的。還有就是改名字在我們的現行法律之內,是隻能修改一次的。

户口本上能改名字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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