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男方用女方身份證複印件去貸款 - 其孩子要替父親償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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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男方用女方身份證複印件去貸款,其孩子要替父親償還嗎?
律師解析:未經他人允許冒用身份證件進行貸款是違法的。
如果女方同意,那該貸款合同約束的時簽訂協議的雙方,與第三人無關,無論其身份是否是其親生子女,都不需要對此貸款承擔責任。
法律上沒有父債子償的規定,所謂的父債子償是有條件的。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但繼承人想要繼承遺產,那就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
繳納税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如果遺產不足以償還債務的,繼承人不能繼承遺產但也無承擔債務的義務
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這兩種情況必須父債子還。
一是父母的借款是用於家庭成員的共同生活。
如果父母所借款項是用於家庭成員共同生活的,那麼這筆債務,就不能被認為是父母的個人債務,應當由家庭成員共同償還。
二是子女不盡贍養義務。
如果是因為子女不盡贍養義務,迫使父母為了維持生活而借債,則不論債務大於還是小於遺產,子女都要承擔其清償債務的義務。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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