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債務怎樣認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W

夫妻共同債務有三種情況:

夫妻共同債務怎樣認定

一、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夫妻雙方的名義,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但用於家庭日常生活,一般是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且債權人知道該約定的,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對於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宜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三、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一般為個人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一方婚前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為夫妻共同債務。個人債務是一方私下所欠借款,不屬於用於夫妻和家庭生活的共同債務,因而應由個人清償。此外,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賭債屬於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如果不願歸還賭債,完全可以不予清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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