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過户需要什麼手續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7W
汽車過户的手續和流程是:
賣方,準備好主身份證、車輛登記證、車輛行駛本、購車原始發票,如果之前過過户就是過户發票。
買方,準備好身份證,外地人上當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內居住證。
賣方準備好車輛原始購置發票原件或持上次過户發票。
賣方準備好車輛行駛證原件。車輛登記證書(大綠本)。
外遷的話需要購置税小本。由買方準備好。
雙方帶齊以上所有手續,到二手車過户大廳辦理。
最後雙方簽訂二手車買賣合同。
這樣就基本做好了汽車過户的手續了。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八條 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准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