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停車告知單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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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章停車告知單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違章停車告知單處理的方法:
在當場處罰並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繳納罰款;
也可以自收到處罰單的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另外,應開具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
對行人、乘車人和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當事人無異議的,可以當場予以收繳罰款。
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
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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