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車輛過户給單位需要什麼材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W

車輛所有人的身份證、車輛行駛證、購置税證、購車發票、車輛登記證,以及上述證件的複印件。

個人車輛過户給單位需要什麼材料

在有效期內的車輛交強險保單原件及複印件。

公司營業執照副本、法人代碼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上述證件的原件及複印件。

過户現場還要進行車輛發動機拓號、常規檢驗(除尾氣外,和車輛年檢內容一致),車輛照相。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八條 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准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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