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超載怎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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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超載怎麼計算?
律師解析:貨車超載計算如下:
1、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不能超過18000千克;
2、三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不能超過25000千克;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不能超過27000千克;
3、四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不能超過31000千克;四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不能超過36000千克;
4、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不能超過43000千克;
5、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不能超過49000千克,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不能超過46000千克。
貨車超載扣分如下:
1、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記6分。
2、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記3分。
3、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未達到百分之三十的,一次記1分。法律依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三條
第一款,本規定所稱超限運輸車輛,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運輸車輛:
(一)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米;
(二)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
(三)車貨總長度超過18.1米;
(四)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千克;
(五)三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7000千克;
(六)四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1000千克;四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6000千克;
(七)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3000千克;
(八)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9000千克,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6000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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