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新規定駕駛證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6W

C1駕照在實習期扣滿12分之後是會註銷駕駛資格的。不過實習期只有一年,C1駕照是沒有延長實習期之説,如果在實習期內沒有扣滿12分,則在下一個記分週期會將駕駛證分數恢復12分。
根據修訂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現予發佈,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註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被註銷的駕駛資格不屬於最高準駕車型的,還應當按照第六十八條第一款規定,註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年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註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第六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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