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臨時醫囑執行時間要求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7W 1、臨時醫囑有效時間在24h以內,應在短時間內執行,除註明外僅限於一次有效。“即刻”醫囑應立即完成。2、臨時備用醫囑僅在規定時間內優先,過期尚未執行則失效。《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執行 人身侵權 臨時 時間 醫囑 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