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毀財和尋釁滋事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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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區別是:
一、侵害的客體不同:
故意毀壞財物侵犯的客體只限於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尋釁滋事侵害的客體是公共秩序;
二、客觀方面的表現不同:
故意毀壞財物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尋釁滋事表現為隨意毆打、追逐、攔截、辱罵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毀財和尋釁滋事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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