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醫處罰是怎樣的 - 如何處罰非法行醫

來源:法律科普站 4.52K

關於非法行醫處罰其實也就是實施了非法行醫行為的人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此時行為人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了行政責任、民事責任以及刑事責任。具體內容,本站小編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非法行醫處罰是怎樣的,如何處罰非法行醫

1、非法行醫的行政責任。為了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管理,促進醫療衞生事業的發展,保障人民健康,國務院於1994年發佈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該法第24條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得開展診療活動。”第44條還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責令菘停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並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萬以下的罰款。”此外,衞生部發布的有關行政規章,如《醫師、中醫師個體開業暫行管理辦法》。其中也規定了取締、打擊非法行醫的財產處罰方法,即沒收非法收和藥品、器械,可並處罰款。

2、非法行醫造成損害的。由於非法行醫的主體一方,不附合醫療糾紛的特徵要求,由此造成的病人人身損害事件,不屬於醫療糾紛,更不構成醫療事故。就民事責任而言,不能依照《醫療事故處理辦法》承擔補償責任,而應適用《民法通則》關於人身侵權損害賠償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我國民法理論上,人身損害賠償原則歷來是對人身傷害賠償由此造成的財產損失。即侵權行為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賠償數額,以人身傷害而引起的財產損失為標準,實際損失多少財產就賠償多少。賠償範圍的法律依據是《民法通則》第119條。主要項目有:醫療費、交通和住宿費、死者的喪葬費、殘疾者的生活補助受害人的誤工工資、護理人員誤工補助費、死者生前或殘疾者致殘前扶養人的生活費和其他必要的支出。

此外,有學者認為,非法行醫損害賠償案件,除必須承擔財產賠償責任外,還應給予必要的民事制裁措施。其法律依據是《民法通則》第134條的元寶,即:“……,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適用上述規定外,還可以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並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處以罰款、拘留。”其理論根據是,醫療活動就醫患雙方提供和接受醫療服務的角度而言,是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活動。誠實信用和遵守法律法規、社會公德,是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為牟取財物而無照行醫,非法刊登、藥品廣告,銷售使用假藥,聘用不合格的醫務人員等,最終導致病員健康嚴重受損。這類行為,違背了民事活動的誠信原則和合法原則,是民事違法活動的典型表現,所以對非法行醫理應採取相應的民事制裁措施。

3、非法行醫犯罪的刑事責任。非法行醫者不僅無視國家法律,不經衞生行政管理部門批准,需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而且病房表現為醫療技術水平低下,甚至根本不懂得醫學,往往給病人造成較為嚴重的損害,考慮到危及生命。

由於非法行醫與醫療糾紛的性質不同,承擔刑事責任的範圍和條件也有很大差別。從本質上講,非法行醫與其他普通傷害是相同的,但從犯罪的主觀方面來分析,非法行醫無論手段如何惡劣,仍然屬於過失犯罪。即非法行醫者對發生的傷害結果應該預見,因累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了這種結果,非法行醫者對傷結果的發生不是持希望或放任的態度,而是持不定的態度。值得注意的是,有的非法行醫者,還是靠診療營利,而是打着診療的旗號,或直接騙取錢財,或兜售偽劣“藥品”,或在病人身上實施明知有毒或有害的措施,此時已不屬於單純的非法行醫,應按故意犯罪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根據非法行醫給病人造成的損害程度,行為人應分別承擔過失重傷罪和過失殺人罪的刑事責任。過失重傷罪,要求致人傷害的程度必須達到重傷。過失致人輕傷的,因對社會危害不大,不構成犯罪。

嚴格來講,非法行醫的責任並不包括刑事責任,因為這僅僅是民事行為,而只有在構成了犯罪之後,行為人才需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以上就是對非法行醫處罰的介紹,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