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評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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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評殘

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發生醫療事故後,進行傷殘鑑定的,出具鑑定報告後,傷殘鑑定報告長期有效,但鑑定報告只是對本次醫療事故造成的傷殘鑑定有效。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醫療過錯評殘


醫療事故對於構成醫療事故的,不需要單獨進行傷殘等級鑑定,醫療事故一級乙等至三級戊等對應傷殘等級一至十級。不構成醫療事故的,由原告一方申請進行司法鑑定,根據鑑定的傷殘等級和過錯責任程度確定殘疾賠償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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