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銀行轉賬記錄可以作為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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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銀行轉賬記錄是可以作為證據,打印轉賬記錄的方法:
1、網銀打印:登錄網上銀行,點擊轉賬匯款,選擇轉賬記錄,找到需要打印的記錄,點擊回單打印即可;
2、櫃枱打印:帶着身份證和開通網銀的銀行卡到銀行櫃枱也可以打印。
證據證明力的認定:
一、審判人員對單一證據可以從下列方面進行審核認定:
1、證據是否原件、原物,複印件、與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2、證據與本案事實是否相關;
3、證據的形式、來源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4、證據的內容是否真實;
5、證人或者提供證據的人,與當事人有無利害關係。
二、在訴訟中,當事人為達成調解協議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協所涉及的對案件事實的認可,不得在其後的訴訟中作為對其不利的證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三、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1、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不相當的證言;
2、與一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關係的證人出具的證言;
3、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
4、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複印件;
5、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
四、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1、書證原件或者與書證核對無誤的複印件、照片、副本、節錄本;
2、物證原物或者與物證原物核對無誤的複印件、照片、錄像資料等;
3、有其他證據佐證並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
4、一方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製作的對物證或現場的勘驗筆錄。
五、人民法院委託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當事人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和理由的,可以認定其證明力。
六、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證據,另一方當事人認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證據不足以反駁的,法院可以確認其證明力。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證據,另一方當事人有異議並提出反駁證據,對方當事人對反駁證據認可的,可以確認反駁證據的證明力。
七、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事實分別舉出相反的證據,但都沒有足夠的的依據否定對方證據的,法院應當結合案件情況,判斷一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力是否明顯大於另一方提供證據的證明力,並對證明力較大的證據予以確認。因證據的證明力無法判斷導致爭議事實難以認定的,法院應當依據舉證責任分配的規則作出裁判。
八、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在起訴狀、答辯狀、陳述及其委託代理人的代理詞中承認的對己方不利的事實和認可的證據,法院應當予以確認,但當事人反悔並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在訴訟中,當事人為達成調解協議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協所涉及的對案件事實的認可,不得在其後的訴訟中作為對其不利的證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網上銀行轉賬記錄可以作為證據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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