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變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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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變更流程為:
(一)領取企業變更申請書(企業營業執照發證機關),
(二)工商局受理、換照:
1、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加蓋公司公章);
3、公司變更登記審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5、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情況表;
6、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
7、股東會決議;
8、新法人身份證明;
9、舊法人的免職證明及新法人的任職證明。受理後10個工作日領取。
(三)質監局受理、換照
1、原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證明;
3、新營業執照副本;
4、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5、組織機構代碼證申請書。受理後5個工作日領取。
(四)國、地税局受理、換照:
1、舊國、地税税證正、副本;
2、營業執照副本;
3、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4、新法人身份證明(複印件蓋上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5、國、地税税務變更申請表(加蓋公司公章);
6、本年度全套會計報表,會計憑證及税局要求提供的材料。受理後5個工作日領取。
(五)銀行開户許可證受理、換證。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