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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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一樣,屬於法人組織,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條件至少有六條。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要有發起人,發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發起人應當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應當採取募集設立方式。
2、發起人認繳和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中國《公司法》明確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應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股本總額為公司股票面值與股份總數的乘積。同時還規定,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最低限額需要高於人民幣500萬元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在發起設立的情況下,發起人應認購公司發行的全部股份;在募集設立的情況下,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數的35%。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並經創立大會通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監事會組成。股東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董事會是公司股東會的執行機構,由5~19人組成。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6、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公司法》第七十六條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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