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新公司需要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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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新公司需要以下這些流程:
(1)準備好相關材料。
註冊公司之前,要先準備一些材料,成立公司類型不同,要求也不一樣。
首先公司要有經營地址,要提供營業場所的產權證件等。
其次人員結構,就是公司股東組成以及其出資比例,需提供協議及股東身份證件。
(2)企業名稱預先核准。
不論經營範圍是否要求許可,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總是必要的。
(3)辦理相關許可證。
對於一般公司,這個步驟是可以取消的。但是,現在很多行業都涉及到許可,即使經營範圍不需要,但涉及環保、消防等方面,還是要許可。
(4)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需要帶《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行業許可證之外,主要涉及場所的材料、法人的材料、股東的材料、申請書、章程、協議等材料。
(5)公司刻章。
取得營業執照後,以法人名義寫一份刻章申請,到行政服務大廳公安窗口辦理刻章登記備案。
(6)銀行開户。
攜帶《工商營業執照》、法人、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其他股東(或者合夥人)的身份證複印件辦理。
至此,公司註冊的手續全部完成。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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