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註冊程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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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户營業執照註冊流程:

工商註冊程序是什麼

一、需準備的材料:

(一)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户註冊登記申請書;

(二)委託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託代理人證明》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

(三)經營者身份證明;

(四)經營場所證明;

(五)《個體工商户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設立申請前已經辦理名稱預先核准的須提交);

(六)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項目,應當提交有關許可證書或者批准文件;

(七)申請登記為家庭經營的,以主持經營者作為經營者登記,由全體參加經營家庭成員在《個體工商户開業登記申請書》經營者簽名欄中籤字予以確認。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結婚證複印件作為家庭成員親屬關係證明,同時提交其他參加經營家庭成員的身份證複印件;

(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註冊流程:

(一)申請:

1.申請人或者委託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登記。

2.登記機關委託其下屬工商所辦理個體工商户登記的,到經營場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記。

3.申請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人可以通過郵寄、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提交申請。通過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的,應當提供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聯絡方式及通訊地址。對登記機關予以受理的申請,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5日內,提交與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內容一致的申請材料原件。

(二)受理:

1.對於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記機關應當受理。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記機關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登記機關應當受理。

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登記機關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2.登記機關受理登記申請,除當場予以登記的外,應當發給申請人受理通知書。

對於不符合受理條件的登記申請,登記機關不予受理,併發給申請人不予受理通知書。

申請事項依法不屬於個體工商户登記範疇的,登記機關應當即時決定不予受理,並向申請人説明理由。

(三)審查和決定:

登記機關對決定予以受理的登記申請,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

1.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記機關應當當場予以登記,併發給申請人准予登記通知書。

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進行核實的,登記機關應當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並填寫申請材料核查情況報告書。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

2.對於以郵寄、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並經登記機關受理的,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

3.登記機關作出准予登記決定的,應當發給申請人准予個體工商户登記通知書,並在10日內發給申請人營業執照。

不予登記的,應當發給申請人個體工商户登記駁回通知書。

通過本文,大家可以瞭解個體工商户的工商註冊程序。社會在進步,法律當然也在不斷地發展和完善,在法制社會裏做什麼事情都講究一個合理合法,應該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因此個體工商户也應在工商部門進行了註冊才能開門營業。以上介紹了工商註冊的流程以及應準備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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