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繳的註冊資本金可以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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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繳的註冊資本金可以降嗎?

實繳的註冊資本金可以降嗎?

一般來説在公司在進行註冊的時候,需要去銀行開兩次户,第一次開户的賬户是用來驗資,第二次是公司的基本賬户,在驗資賬户驗資完後可以註銷,基本賬户才是用於公司資金出入以及結算時使用的,一般在註冊完成後,註冊資金進入基本賬户,公司就可以對其支取和使用了。所有公司註冊資金在註冊完成後都可以使用,但是有一點需要注意,還在註冊過程中的公司的註冊資金是不能支取的。

二、哪些情況下公司註冊資金可以使用

1、企業經營使用註冊資本。

投資者投入的資產一旦驗資進入企業,其經營使用權及歸屬於企業。企業對其享有法人財產權,可以用於購買設備、材料,支付職工工資、費用等,不能因為投資者投入的貨幣資金被企業用作購買貨物,從而斷定投資者抽逃資金,即使這些貨物發生極大貶值。

2、股東借款

(1)從法律意義上講,企業一經成立,即和投資者形成兩個完全獨立的法律主體,而兩個獨立的法律主體之間發生借貸關係,從法律上來説是合法的。作為法律主體的投資者沒有侵佔被投資者的合法財產,就不能算作抽逃;

(2)從會計處理上,被股東借走資金,通常都會有適當的處理,比如掛在其他應收款上。而貨幣資金、應收款項在會計看來,都是企業的財產,只是財產展示的狀態不同而已。既然都是企業的財產,只是貨幣資金變成了應收款項,但仍然屬於企業。既然仍然還是企業資產的一部分,抽逃一説就無從説起;

(3)從註冊資金的作用來看,設立註冊資金的根本目的,是投資者依據投入企業的財產對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既然被股東借走的款項仍屬於企業財產的一部分,顯而易見,企業對其債務的擔保程度沒有因為股東借款這一事件而降低;投資者只是從企業借走了資金,因此在企業需要的時候,投資者應該無條件的償還,在企業破產清算時,所有的債權人必須歸還所借款項作為破產財產的一部分用於對債務人的清償,投資者亦不能例外。他對企業的擔保責任並沒有因為借款這一行為而降低。

根據最新的相關注冊公司的規定來看,涉及到公司的註冊資本數額問題是沒有進行數額限制的,所以並不需要對公司的註冊資本進行考慮,只需要符合現行公司的投資狀態即可。其次針對於註冊資本的使用,只要在註冊過程之中不進行使用的話其他時間都可以取出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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