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之間股權轉讓限制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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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限制條件。

公司股東之間股權轉讓限制條件是什麼

一、對有限責任公司而言,新《公司法》第71條第一款規定,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股權。未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間股權轉讓加以限制,但實踐中,一些公司股東基於公司控股權之爭往往規定了這種限制。從新公司法的立法精神來理解,對於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完全屬於公司內部股東之間的事情,如果股東們基於風險防範和股權結構的考慮,通過章程限制公司內部股權轉讓的條件,規定公司內部轉讓時其他股東按持股比例的優先購買權,法律應當允許。新《公司法》第71條第四款允許章程作出例外規定,該條屬於任意性條款,股東可以基於該規定對股權內部轉讓進行限制。

二、對於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由於股份公司是資合公司,流通性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生命,關係到公司和第三人的利益。因此,股份公司股份自由轉讓是一個外部性的問題,外部性的問題一般是不能通過章程予以變更的。如果公司章程要通過章程對無記名股票轉讓附加限制條件,就是對股份公司基本制度的根本破壞,就是對公司利益相關者權益的重大侵害。因此,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新公司法股份自由轉讓原則屬於強制性規定,是不能通過公司章程予以變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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