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必須要有協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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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必須要有協議嗎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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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必須要身份證原件嗎

是的,要攜帶法人的身份證原件,公司的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經辦人授權委託書,開户銀行的賬號信息資料到税務局辦理,然後到銀行簽署賬號納税三方協議。
根據《公司法》第35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根據《公司法》第139條,股東轉讓其股份,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進行。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公司變更實收資本的,應當提交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並應當按照公司章程載明的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繳納出資。公司應當自足額繳納出資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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