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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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如下:
1、特徵
有限責任公司:
(1)每個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2)以出資證明書證明股東出資份額。
(3)不能發行股票,不能公開募股。
(4)股東的出資不能隨意轉讓
(5)財務不必公開。
股份有限公司:
(1)資本劃分為等額股份。
(2)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資本。
(3)股東以其所認購的股份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4)股票可以自由轉讓。
(5)財務公開。
2、設立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為2~50人。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根據行業不同而定)。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字樣,並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
(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股份有限公司:
(1)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5人以上的發起人,其中必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2)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於5人,但應當採取募集設立方式。
(3)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
(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
(6)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股份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七十六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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