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併收購 吸收合併之後原公司債務如何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8W 律師解析: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這是因為公司合併後,參與合併的各方的財產關係、股東關係都已移轉於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公司合併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通過訂立合併協議,共同組成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為。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兼併收購 公司經營 合併 公司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