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資本大小有什麼區別?
一、註冊資本大小有什麼區別?
註冊資金大小決定你的公司今後承擔的法律責任 如果你註冊資金是50萬 在今後公司業務中遇到糾紛問題 欠他人款60萬 你在法律上的責任只要賠50萬就行 如果你註冊資金是100萬 那必須賠足他人60萬。區別是有不大,法律上責任不同。個體户不註冊資金,需要資金的是有限公司,為什麼叫有限公司,如我註冊一家100M的公司那我所承擔的責任就100M,以公司名義欠了1000M錢,只要我去申請倒閉我只賠100M就這樣了。成立公司最低註冊資金3M(兩個人合夥)獨資最低10M ,註冊資金和繳税沒有任何關係 繳税是根據你開發票的金額按一定比例繳。
二、註冊資本
1、繳納時間
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的外,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章程。
2、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限制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比例。
3、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
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比例。
註冊資本與註冊資金的概念有很大差異。
1)註冊資金所反映的是企業經營管理權;註冊資本則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財產權,所有的股東投入的資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財產權。
2)註冊資金是企業實有資產的總和,註冊資本是出資人實繳的出資額的總和。
3)註冊資金隨時因資金的增減而增減,即當企業實有資金比註冊資金增加或減少20%以上時,要進行變更登記。而註冊資本非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增減。
4、驗資
最新修訂的《公司法》刪去第二十九條“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三、投資總額
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關係:
(1)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下(含300萬美元)的,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7/10.
(2)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上至1000萬美元(含1000萬美元)的,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2,其中投資總額在42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210萬美元。
(3)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至3000萬美元(含3000萬美元)的,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2/5,其中投資總額在125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00萬美元。
(4)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3000萬美元以上的,其註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3,其中投資總額在3600萬美元以下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1200萬美元。
在註冊企業時,也是需要繳納一定的註冊資本,那麼註冊資本也會根據不同的企業而有所不同,同時國家為了支持企業的建立和經營,國家也會取消了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同時股東在繳納註冊資本時也可以分期繳納,同時在經營過程中也是可以使用公司的註冊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