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和匯票的區別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2W

1.證券性質不同:匯票為委付證券;本票為自付證券。
2.主債務人不同:匯票為委付證券,經過承兑後,主債務人、承兑人、出票人則居於從債務人的地位。本票為自付證券,出票人始終居於主債務人的地位。
3.票據種類不同:本票指銀行本票;匯票包括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兩種。
4.付款方式不同:本票僅限於見票即付;匯票可以見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後不定期付款、見票後不定期付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十九條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匯票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

本票和匯票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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