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獨資公司子公司章程包括什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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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有獨資公司子公司章程包括什麼內容
國有獨資公司子公司章程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制定,或者由董事會制定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國有獨資公司章程,不設股東會,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行使股東會職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關規定,國有獨資公司子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範圍;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名稱;
(五)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董事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二、國有獨資公司與國有獨資企業的區別如下:
(1)法律依據不同
國有獨資企業遵循《全民所有制企業法》,國有獨資公司遵循《公司法》。
(2)管理體系不同
國有獨資企業由政府出資,隸屬於政府,實行政府任命或職工選舉並經政府審核同意的廠長(經理)負責制,注重隸屬關係國有獨資公司是以“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為指引,建立明確的以資產為紐帶的現代國有產權管理體系。
(3)治理結構不同
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4)管理者角色不同
國有獨資企業的廠長(經理)是上級任命的,是企業法定代表人,在企業生產經營中處於中心地位。國有獨資公司總經理是由董事會聘任,對董事會負責,根據董事會的決策,對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負全面的責任,董事會與總經理之間是一種聘用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五條
國有獨資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一節、第二節的規定。
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國有獨資企業是兩種不同的單位。國有獨資公司指的是由國家單獨出資的。而國有獨資企業遵守的是企業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