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司商業祕密包括那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6W

一、公司商業祕密包括那些

一般公司商業祕密包括那些

公司商業祕密:

1.經營信息:如企業的經營戰略、經營規劃和經營決策,合同、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重要會議紀要,客户資料,進貨渠道,招投標信息等;

2.技術信息:如技術方案,設計圖紙,計算機程序,產品配方,產品模型,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等;

3.財務信息:如財務預決算報告,各類財務報表,銀行財務信息等;

4.人事信息:如企業的人事檔案,組織架構,薪酬體系等;

5.第三方信息:指企業在對外交往和合作過程中知悉的第三方的保密信息。

我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確立了權利人對其商業祕密享有權利並禁止他人侵犯。對侵權人除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外,還必須賠償權利人的財產損失或處以罰款。由此可見,我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認定權利人依法對其經營信息和技術信息享有專有使用權。作為一種無形財產權,商業祕密的權利人與有形財產所有權人一樣,依法對商業祕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1、佔有權

商業祕密的佔有權,是指權利人對商業祕密實際上的控制與管理。商業祕密的權利人可以自己佔有商業祕密,在有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有約定的情況下,非權利人也可以佔有該商業祕密,甚至在沒有法定或約定的情況下,非權利人也可能佔有該商業祕密,當然,此佔有為非法佔有,是法律要排除的行為。權利人對商業祕密實際上的控制與管理,是商業祕密帶來競爭優勢的前提。這種控制與管理包括採取合理的保密措施,防止他人採取不正當手段獲取、泄露與使用(包括知密者許可他人使用)。

2、使用權

使用是依照商業祕密的性質和用途對商業祕密加以利用。權利人有權依法使用自己的商業祕密,他人不得干涉。在有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下,非權利人也可以使用該商業祕密。當然,如果非法使用,應承擔法律責任。

3、收益權

收益即收取商業祕密帶來的利益。權利人有權通過自己使用或者許可他人使用獲得相應的經濟利益,也可以通過轉讓商業祕密,從受讓人那裏獲得經濟利益。 權利人還可以將商業祕密作為投資,在生產經營中獲得經濟利益。收益權一般由權利人行使,他人行使商業祕密時,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規定外,收益歸權利人所有。

4、處分權

處分是決定商業祕密事實上和法律上命運的權能。商業祕密的權利人有權處分自已的商業祕密。例如:放棄對商業祕密的佔有,對商業祕密不再採取保密措施,贈與或轉讓商業祕密等。

二、侵犯商業祕密的行為表現為哪些情況

第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盜竊,一般是指通過竊取商業祕密的載體而獲取商業祕密;利誘,是指以金錢、物品或者其他利益為誘餌,使知悉商業祕密內容的人提供商業祕密;脅迫,是指對知悉商業祕密的人進行恐嚇、威脅,迫使他人提供商業祕密。其他不正當手段,是指除盜竊、利誘、脅迫以外的其他不正當手段,如搶奪載有商業祕密的圖紙。

第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種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這是上述第一種行為的繼續。披露,是指將其非法獲得的商業祕密告知權利人的競爭對手或其他人,或者將商業祕密內容公佈於眾;使用,是指將自己非法獲取的商業祕密用於生產或者經營;允許他人使用,是指允許他人將自己1陸獲得的商業祕密用於生產或者經營,包括有償與無償兩種情況。

第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這是指合法知悉商業祕密內容的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商業祕密的行為,包括公司、企業內部的工作人員,曾在公司、企業內工作的調離人員、離退休人員以及與權利人訂有保守商業祕密協議的有關人員。

第四,明知或應知前述第一種至第三種違法行為,而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業祕密。這是間接侵犯商業祕密的行為,即第三者明知或者應知向其傳授商業祕密的人具有上述違法行為,但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祕密。

綜上所述,每個企業都應該對自身的商業祕密加以保護,這也是在強化企業對自身核心利益的保護。畢竟,一家企業的商業祕密可以説就是企業生存的根本。一旦商業祕密遭泄露,企業將遭受慘重損失,甚至還有可能因此導致企業的破產倒閉。因而,作為企業管理者,一定要重視對商業祕密的保護。在發現有侵犯自身商業祕密的行為時,也要果斷採取法律措施進行維權,減少造成的損失。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