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法律因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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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經濟最活躍的珠三角地區,中小企業佔了半壁江山。今年大規模增長的全國信貸資金卻並沒有大量流入珠三角中小企業融資中,中小企業依然融資困難、發展艱難,這其中存在着什麼法律因素呢?本站今天就從這個角度出發,分析一下原因何在。

珠三角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法律因素有哪些?

一、中小企業融資的基本概念

中小企業融資是指金融機構針對中小企業推出的定製化融資解決方案,由現有企業籌集資金並完成項目的投資建設,無論項目建成之前或之後,都不出現新的獨立法人。貸款和其他債務資金實際上是用於項目投資,但是債務方是公司而不是項目,整個公司的現金流量和資產都可用於償還債務、提供擔保;也就是説債權人對債務有完全的追索權,即使項目失敗也必須由公司還貸,因而貸款的風險程度相對較低。

二、珠三角中小企業融資面對的法律困境

1、中小企業上市難。我國修訂後的《公司法》中的相關規定及新《證券法》均對上市條件作了調整,降低了上市標準,但對於種子期和創業期的中小企業來説,要達到其規定的條件依然艱難,上市融資仍然望塵莫及。

2、中小企業債券發行難。長期以來,我國政府在直接融資領域採取的是:“重股票,輕債券;重國債,輕企債”的政策,因此企業債券的發行受到冷遇,發展較為緩慢。

3、風險投資舉步維艱。我國還沒有制定風險投資法,風險投資機構的設立、運作和退出缺乏法律依據。

4、我國現在維護信用有關的法律條款在多部法律中雖有涉及,但內容比較零散,至今沒有一部完整規範的維護信用的法律,特別是規範中小企業信用的法律、法規。

三、解決珠三角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法律對策

1、法律是保證資本市場規範運行和健康發展的基石,我國中小企業無論是直接融資,還是間接融資都面臨一系列的法律上的障礙。為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提高中小企業融資能力,我們必須進一步構建和完善我國的中小企業融資的法律制度。

2、依法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為中小企業實施股權融資提供條件和場所;’依法設立區域性的三板市場,為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提供服務;依法完善創業板市場,使其成為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主渠道。

3、修訂《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為中小企業債券融資開闢通路。

4、完善融資租賃立法,使中小企業間接融資手段多樣化。

5、發展中小金融機構,對非國有金融機構開放市場,主要旨在打破國有商業銀行壟斷市場的局面,從民間培養中小型金融機構。

6、應儘快出台《中小金融機構法》,充分利用中小金融機構的融資作用。

7、完善中小企業資信評級制度,強化信息披露。

中小型企業在我國經濟發展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不止珠三角中小企業融資難,放眼看全國,融資難問題都是制約我國中小型企業發展的重要因素。通過法律的不斷完善,相信這個情況會慢慢改善,以使得中小企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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