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中介註冊資本最低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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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留學中介註冊資本最低是多少?

留學中介註冊資本最低是多少

出國註冊資本12000美元,留學諮詢公司的機構應當具備條件:

1、出國留學諮詢公司的機構應當具備條件:具有法人資格的教育機構或教育服務性機構。

2、有熟悉國家自費出國留學政策和教育服務性業務的工作人員。具體是指開展自費出國留學服務的機構的主要工作人員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熟悉我國和相關國家的教育情況和自費出國留學政策,或者曾經從事過教育、法律工作;工作人員的構成中應當有具備外語、法律、財會和文祕專業資格的人員;中介服務機構的工作人員不得少於5名;法定代表人應當是具有境內常住户口的中國公民。

3、與國外教育機構已建立穩定的合作與交流關係,具體是指中介機構與國外高等院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直接簽署有效的合作意向書或合作協議,並報送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4、有必備的資金,能在學生經濟利益受損時保障其合法權益,按協議予以賠償。中介服務機構所要求具有的備用金,其數額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

二、註冊留學公司的流程

一)審批程序

1、申辦中介服務業務的機構,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申請表》,並提交規定材料。

2、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將《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申請表》及其所附材料和證明報教育部審批。

3、教育部按照《行政許可法》和《實施教育行政許可若干規定》的程序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並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送達申請人。

二)審批條件

1、申辦者應當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教育機構或教育服務性機構。

2、申辦者應當有不少於5名的熟悉國和相關國家的教育情況和自費出國留學政策並從事過教育服務性業務的工作人員,且人員構成中應當有具備外語、法律、財會和文祕專業資格的人員,主要工作人員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3、申辦者與國外教育機構已建立穩定的合作與交流關係。

4、申辦者有必備的資金用於中介服務對象合法權益受損時的賠償,其數額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

5、申辦者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是具有境內常住户口的中國公名。

三)報送材料

1、《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申請表》。

2、法人資格證明。

3、法定代表人、主要工作人員的簡歷和有關證明。

4、與國外高等院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直接簽署的有法律效力的自費留學合作意向書或協議(中、外文本)以及經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國外簽約方的法人資格證明。

5、資產證明或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6、機構章程。

7、擬開展中介服務業務的工作計劃及可行性報告。

8、辦公場所及辦公設施證明。

四)審批時限

自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的審核報告及相關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教育部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

整體來説,光有註冊資金恐怕也無法註冊一家留學中介公司,註冊留學公司是需要有一定的教育資源的,而且,在成立公司之前也應該和其他國家的教育機構進行溝通,而且我國也不允許留學中介機構的法人代表是外國人,註冊起來還是相當繁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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