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責任由誰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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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責任由誰來承擔?

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責任由誰來承擔?

1、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責任一般由公司法人來承擔

《公司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條第一款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法》第三條第二款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設立有限責任類型的公司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公司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項目的,應當在報送批准前辦理公司名稱預先核准,並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公司名稱報送批准。

第十八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全體發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准。

申請名稱預先核准,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體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或者發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九條 預先核准的公司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預先核准的公司名稱在保留期內,不得用於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轉讓。

第二十條: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應當在公司設立登記時提交已辦理其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

(六)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七)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九)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十)公司住所證明;

(十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是較為常見的公司類型。公司的債權人若是遇到公司拖欠自己的債務不還的情形,一般只能向公司提出債務的償還請求。但若是發現公司的股東出資不實的,也可以向此類股東追討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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