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分公司可以簽訂總包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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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築分公司可以簽訂總包合同嗎?

建築分公司可以簽訂總包合同嗎?

建築分公司能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但需要有施工資質和營業執照才可以的。具有營業執照的分公司可以簽訂合同,但是比較特殊的行業,如屬建築類合同,則需要具備相應的特殊資質,如分公司無相關資質,則可能存在違反國家強制性法律規定,導致合同無效。特殊行業的合同需要向有關主管部門備案登記。

二、建築分公司簽訂總包合同是屬於有效的嗎?

首先,分公司屬於總公司的組成部分,不能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其對外行為的法律後果由總公司承擔,其次,分公司經總公司授權,可以總公司資質在其持有的營業執照中所核准的經營範圍對外承接工程,以自己或以總公司的名義簽訂施工合同,履行施工合同。

如果分公司簽訂的上述施工合同事先未經總公司授權,但事後經總公司追認的,也應屬有效。最後分公司經總公司依法設立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可以作為訴訟主體進行訴訟。可見,只要總公司具備相應資質,分公司經總公司授權後以自己的名義簽訂的經營範圍內的工程合同有效。

三、建築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有哪些?

1、法人資格。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

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

2、民事責任。

分公司對外不能承擔責任,責任由總公司來承擔,子公司可以單獨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3、財務管理。

分公司的財務由總公司來控制管理,一般由總公司來統一納税。

子公司和總公司分別是兩個不同的公司,子公司的財務可以由子公司自身來保管。

4、公司的性質。

分公司在性質上算不得公司,其只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

子公司和總公司一樣,都是屬於獨立的公司。

所以如果是一個建築分公司想要簽訂總包合同,除了和其他的分公司要有最基本的營業執照之外,建築分公司還必須要有一定的資質才能夠簽訂總包合同,如果建築分公司想要簽訂的合同是和總公司有關的,還必須要經過總公司的授意才行。不能夠私自簽訂和總公司有關的合同除非總公司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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