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債股東轉股債務該誰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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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欠債股東轉股債務該誰還?

公司欠債股東轉股債務該誰還

公司欠債股東轉股的,依然由公司承擔債務清償責任,股東依法轉讓股權的,對公司債務沒有清償責任。

《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在哪些情形下需要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1、股東出資不到位:若股東未按時足額出資,公司和其他股東可要求股東履行出資義務。當公司無法對外清償債務時,債權人可以要求未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的範圍內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2、股東抽逃出資的。公司和其他股東,可以要求抽逃出資的股東返還出資本息。協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管或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當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對外債務時。公司債權人可以請求抽逃出資的股東,在抽逃出資本息範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協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管或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3、非法減資的。公司債權人可以要求股東在各自收回出資的範圍內對減資前的公司債務連帶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4、公司構成人格否認的。法律上不再將公司視為“人”。公司的債務就不再由公司獨立承擔。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實踐中常見的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有人格混同、過度支配與控制、資本顯著不足三種情形。

5、股東虛假出資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三、股權轉讓辦理變更登記需準備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蓋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3、股東會決議;

4、股權轉讓協議書;

5、股權向公司股東以外轉讓的,還應提交新股東會(股權轉讓後的股東)決議;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後的章程;

7、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8、變更原營業執照正副本。

公司經營過程中欠債是很正常的,法律並沒有規定過公司欠債的情況下股東不能轉讓本人的股份,但是轉讓股份肯定要召開股東大會,如果公司的經營已經非常困難,就算股東想要轉讓股份,原則上也很難實現,因為轉讓股份建立在受讓方自願的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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