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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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是什麼意思?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是什麼意思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説明不屬於外資、國有、私營控股中的任何一種。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徵有:

(1)股份有限公司是獨立的經濟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少於法律規定的數目。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其限度是股東應交付的股金額;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的股份,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辦法籌集資金,任何人在繳納了股款之後,都可以成為公司股東,沒有資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轉讓,但不能退股;

(6)公司賬目須向社會公開,以便於投資人瞭解公司情況,進行選擇;

(7)公司設立和解散有嚴格的法律程序,手續複雜。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有哪些規定?

公司法

第七十六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七條 【設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採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

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

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

第七十八條 【發起人的限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第七十九條 【發起人的義務】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承擔公司籌辦事務。

發起人應當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十條【註冊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其他股份有限公司簡單的瞭解一下即可,我國法律制度也沒有明確規定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具體是指哪一類型的公司。但在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時,需要遵守我國法律制度,比如要有公司名稱,要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的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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