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認繳制下怎樣查找出資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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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東認繳制下怎樣查找出資不實?

股東認繳制下怎樣查找出資不實?

股東認繳制下,在公司經營的過程中以及股東的經營報告中可以查出股東出資不實的情況。根據相關法律中的規定,一般公司股東有出資不實的情況,需要承擔的責任包括了三方面,即民事責任、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其中,股東虛假、抽逃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者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

二、虛假出資與出資不實如何界定?

1、虛假出資:是指宣稱其已經出資而事實上並未出資,其性質為欺詐行為,如以無實際貨幣的虛假銀行進帳單,對帳單或者以虛假的實物投資手續騙取驗資報告和公司登記;

2、抽逃出資:是指在公司成立後或資本驗資之後,將繳納的出資抽回,其性質亦屬欺詐。

3、遲延出資:是指股東不按章程規定的期限交付出資或辦理實物等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4、出資不足。所謂出資不足,是指在章程規定期限內,股東僅僅部分履行了其所承諾的其出資義務,且至今未能補足出資的情形。出資不足是股東違反出資義務中最為普遍的現象。

5、瑕疵出資:是指股東交付的非貨幣財產實際價值顯著低於評估價值,造成財產實際價值降低的。

上面、

三、 股東出資不實的民事責任是什麼?

瑕疵股東應承擔的責任可分為瑕疵補正責任及賠償責任兩類,其中瑕疵補正責任又可細分為補足出資責任、歸還出資本息責任。賠償責任亦可分為對公司、對其他股東、對債權人等三類主體的責任。

1、對公司的補足出資責任。公司或者其他股東可作為權利人向瑕疵股東提起補足出資的訴訟,對於未履行出資義務或未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的義務在於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即承擔本金責任即可。對於抽逃出資的股東,公司或者其他股東有權要求其返還所抽逃的出資本金及利息。

對公司的補足出資責任,公司及其他股東皆可作為訴訟主體,向其主張權利。

2、對公司債權人的補充清償責任。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或者抽逃出資的股東對公司債權人的責任不僅限於瑕疵出資本金,還包括利息,但其責任為“補充賠償責任”,即對公司本身不能清償的部分才承擔責任,而對公司不能清償的標準一般應以對公司採取窮盡執行措施後仍不能清償為準。而且,瑕疵出資股東的責任只在於其未出資或抽逃出資的本息為限、

我國相關的法律中和公司的規章制度中對於公股東的出資不實的問題有着明確的規定。股東嚴格按照規定去出資對於公司的合法經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嚴格的按照規定去執行,否則需要承擔一系列的法律後果,並接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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