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股權轉讓協議書公證的程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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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社會的經濟發展十分的迅速,人們可以投資的形式更多樣,獲得股權就是其中一種,股權是股票所有者所擁有的,它是可以進行轉讓,轉讓時需要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書,如果想要更加保險可以進行公證,那麼辦理股權轉讓協議書公證的程序是怎樣的呢?我們來了解下。

辦理股權轉讓協議書公證的程序是怎樣的

一、股權轉讓協議書公證

股權轉讓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法律規定和轉讓人、受讓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轉讓人、受讓人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協議)的行為真實、合法的證明活動。

二、怎麼辦理股權轉讓協議書公證

(一)出讓方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1、法人股轉讓的應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和本人的身份證;公司章程、出資協議、資金進帳單、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決議等。

2、公民個人股權轉讓的,應提交户口本、身份證、通行證、護照等;股權為共同所有的,應由共有人的共同簽訂轉讓合同。

3、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和受託人的身份證等證件。

4、股權證明。

(二)受讓方應提交的材料:

1、受讓方為法人的應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書和本人身份證;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

2、公民個人受讓的,應提交户口本、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

(三)轉讓方和受讓方簽定的股權轉讓合同、協議。 轉讓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

1、出讓、受讓方當事人的名稱;

2、雙方當事人的法定住所;

3、轉讓股權的方式和依據;

4、被轉讓股權的種類、性質、狀況;

5、被轉讓股權憑證的數量、面值;

6、轉讓價款及支付的幣種、方式、時間;

7、違約責任;

8、合同、協議生效的條件、時間;

9、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四)告知事項:

1、國有股股份轉讓給集體、個人等非國有經濟組織時,須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或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報請政府批准;

2、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內部職工的股份(除辭職和死亡的股份外),在公司配售後三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股份自公司清算之日起不得轉讓;

3、一個公司擁有另一個企業10%以上股份時,後者不得購買前者的股份;

4、以不同方式設立的公司,其股權轉讓範圍應符合公司法的規定;

5、公司董事和經理在任職的三年內不得轉讓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三年後在任職內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持有公司股份額的50%,並經董事會同意;

6、有無共有人、是否設定質押;

7、有關税費的繳納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五)收費標準 辦理股權轉讓公證,按標的額的3‰收費。

一般情況下股權轉讓簽訂協議書即可,而辦理股權轉讓協議書公證是為了相應的權利更加受法律的保護,在辦理時需要出讓方和受讓方都需要提供相應的資料,但是法律也規定了股權不能轉讓的情況,這在辦理時,相應的工作人員會先告知當事人,股權的轉讓應當符合公司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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