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丟失聲明如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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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丟失聲明如何公示
律師解析:營業執照丟失聲明公示流程為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點擊頁面底部的企業信息填報按鈕進入;選擇區域;選擇需要的登錄方式並輸入企業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及聯絡員信息以後點擊登錄按鈕;填報聲明;選擇正本;此時可以看到頁面彈出的保存並公示已經操作成功的提示消息,點擊確定;公示成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遺失或者毀壞的,市場主體應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聲明作廢,申請補領。
登記機關依法作出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和撤銷登記決定的,市場主體應當繳回營業執照。拒不繳回或者無法繳回營業執照的,由登記機關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告營業執照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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